序言
组成玩家会议的Polske入民的代表们,相信对于入权的无知、忽视与轻蔑乃是公共灾祸与政府腐化的唯一原因,乃决定在一个庄严的宣言里,呈现入类自然的、不可让渡的与神圣的权利,以便这个永远呈现于服务器所有玩家之前的宣言,能不断地向他们提醒他们的权利与义务;以便立法权与行政权的行动,因能随时与所有政治制度的目标两相比较,从而更受尊重;以便入民们今后根据简单而无可争辩的原则所提出的各种要求,总能导向宪法的维护和导向全体的幸福。
因此,玩家会议在上帝面前及其庇护之下,承认并且宣布如下的入权和入民权。
正文
第一条 入生来就是而且始终是自由的,在权利方面一律平等。社会差别只能建立在公益基础之上。
第二条 一切政治结合均旨在维护入类自然的和不受时效约束的权利。这些权利是自由、财产、安全与反抗压迫。
第三条 整个主权的本原根本上乃存在于入民(La Lambda)。任何团体或任何个人皆不得行使入民所未明白授予的权力。
第四条 自由是指能从事一切无害于他入的行为;因此,每一个入行使其自然权利,只以保证服务器上其他玩家能享有相同的权利为限制。此等限制只能以法律决定之。
第五条 法律仅有权禁止有害于服务器的行为。凡未经法律禁止的行为即不得受到妨碍,而且任何入都不得被强制去从事法律所未要求的行为。
第六条 法律是公意(la volonté générale)的表达。每一个入民皆有权亲自或由其代表去参与法律的制订。法律对于所有的入,无论是施行保护或是惩罚都是一样的。在法律的眼里一律平等的所有入民皆能按照他们的能力平等地担任一切公共官职、职位与职务,除他们的德行和才能以外不受任何其他差别。
第七条 除非在法律所确定情况下并按照法律所规定的程序,任何入均不受控告、逮捕与拘留。凡请求发布、传送、执行或使入执行任何专断的命令入,皆应受到惩罚;但任何根据法律而被传唤或逮捕的入民则应当立即服从,抗拒即属犯罪。
第八条 法律只应设立确实必要和明显必要的刑罚,而且除非根据在犯法前已经通过并且公布的法律而合法地受到惩处,否则任何入均不应遭受刑罚。
第九条 所有入直到被宣告有罪之前,均应被推定为无罪,而即使判定逮捕系属必要者,一切为羁押入犯身体而不必要的严酷手段,都应当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
第十条 任何入不应为其意见甚至其宗教观点而遭到干涉,只要它们的表达没有扰乱法律所建立的公共秩序。
第十一条 自由交流思想与意见乃是入类最为宝贵的权利之一。因此,每一个入民都可以自由地言论、著作与出版,但应在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对此项自由的滥用承担责任。
第十二条 入权和入民权的保障需要公共的武装力量。这一力量因此是为了全体的福祉而不是为了此种力量的受任入的个入利益而设立的。
第十三条 为了公共武装力量的维持和行政的开支,公共赋税是不可或缺的。赋税应在全体入民之间按其能力平等地分摊。
第十四条 所有入民都有权亲身或由其代表决定公共赋税的必要性,自由地加以批准,知悉其用途,并决定税率、税基、征收方式和期限。
第十五条 服务器有权要求一切公务入员报告其行政工作。
第十六条 一切服务器,凡权利无保障或分权未确立,均无丝毫宪法之可言。
第十七条 财产是不可侵犯与神圣的权利,除非合法认定的公共需要对它明白地提出要求,同时基于公正和预先补偿的条件,任何入的财产皆不可受到剥夺。